企業永續
誠信守則
A.誠信經營守則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規範」,對於誠信經營之政策或作法皆有明確的行為規範,另以管理部作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將誠信經營理念落實於企業文化中,並由董事會依公司政策督導法令遵循情形,任何貪瀆、賄賂及勒索等行為均嚴格禁止,並要求同仁應主動釐清且積極改善我們日常作為,以提升我們的誠信操守。

B.本公司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情形如下:
本公司管理部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進行報告(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日為 2025/3/11)。





C.檢舉制度之運作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規範」及「人事管理規章」,同仁如有發現違反誠信經營相關規定之情形,可透過官網揭露之員工信箱檢舉,經查核屬實者,將依公司獎懲制度進行懲戒。而檢舉人員則受到適當之保護以避免遭受報復。
本公司如發現或接獲檢舉人員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如經證實確有違反情事,會立即要求行為人停止相關行為,並做適當之處置,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名譽及權益。

一、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 (admdep@twkd.com),供本公司外部及內部人員使用。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身份證字號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份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二、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 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三、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檢舉案件:
​(一)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陳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陳報至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二)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陳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 必要時由法務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三)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 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予適當之處置。必要 時得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四)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 其保存得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 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五)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內部控制 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類似行為再度發生。
四、檢舉案經查證屬實者,除依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外,本公司將依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提供檢舉人適當獎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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